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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人民法院“云端”调处一起网恋借贷纠纷案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远程调处一起网恋借贷纠纷案件。

  今年3月,陈先生通过某网络交友软件结识林女士,了解一段时间后双方都同意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当月底,林女士便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陈先生借款,基于对林女士的信任,陈先生通过微信先后共转账12000元给林女士。不久俩人结束恋爱关系,此后陈先生再也联系不上林女士,一气之下将林女士起诉至明溪法院。

  承办法官收案后,经多方查找,最终联系到身在外地的林女士。近日,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林女士主张其中5000元为陈先生赠予的见面礼,不应算作借款;陈先生则认为5000元是在结婚的前提下才算赠予,双方争议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后承办法官耐心向林女士释法明理,告知其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类型,并向陈先生解释目前林女士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意林女士在明年春节前分期还完借款。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7054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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