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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审结一起特殊“贩毒”案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德化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贩卖“毒品”案,李某因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李某因经常失眠,经医院诊断后,开具了阿普唑仑片用于诊疗,但李某未遵医嘱服药,一个疗程后还剩余部分药片未服用。2023年8月间,李某在QQ群获悉他人有意购买阿普唑仑片替代大麻进行吸食。李某认为找到了生财之道,遂定期去医院开具此类药物转卖他人,共售出80粒获利485元。之后,因他人吸食阿普唑仑被发现,李某遂被公安机关查获。

  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阿普唑仑是直接对神经系统产生作用的精神药品,长期服用会形成瘾癖。本案中,李某明知他人购买阿普唑仑用于吸食,仍高价售卖牟利,不仅违反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更是触犯刑法,依法应予惩处。

  近年来,随着禁毒力度的加大,“瘾君子”开始寻找传统毒品的替代品,目标转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时候,药品和毒品只是一线之差,它可以是缓解疼痛的良药,也可能是损害身体的毒药。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518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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