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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法院:执前“双督促” 全力“治未病”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利辛法院通过执前发力,审执联动释法加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10余万元,申请执行公司负责人感慨称赞。

  2020年9月,李某与安徽某公司签订购买合同,双方约定货款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后双方产生分歧,李某拖延支付货款。该公司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利辛法院于2023年初依法判决李某支付安徽某公司货款10余万元。2024年4月中旬,安徽某公司前往利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切实减少当事人双方诉累,该案推送至原审判部门和执行局。原主审法官当即电话联系李某,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李某表示尽快协调解决。然而三天过去,李某却未付诸行动。执行人员迅速联系李某,以案释法,告知进入执行程序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产生的相关费用,李某这才倍感压力巨大。此后,审执法官联合加压,最终李某一次性履行全部义务。

  据悉,为深化全院办案“一盘棋”理念,深入推动立审执一体化运行,利辛法院于2024年3月印发利辛县人民法院关于立审执协调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执行关口前移,创建执前“双督促”机制,即执行立案之前,由原主审法官和执行人员督促被告及时履行义务,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应协助义务及执行不能风险。运行以来,通过执前双督促21名被告主动履行义务。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25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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