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李占国为全省法院上专题党课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法院网
“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要深刻领会‘人民至上’的深刻含义,在司法理念上牢记群众、公平正义上回应群众、惠民机制上满足群众、司法作风上贴近群众,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7月4日,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全省法院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省委主题教育第八巡回指导组组长林云举到会指导。全省三级法院全体干警以视频形式参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必须做到“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李占国带领干警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首要的是深刻把握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中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指导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怎么理解“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李占国围绕准确把握“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内涵和要求,从中国是一个大一统多民族的国家,拥有单一制政治制度、鲜明集体主义精神和独特多元文化传统的具体国情,及礼仪之道、君子之道、中庸之道的中国文化特性和二十大报告中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等关于中国文化的关键词出发,深入阐述准确把握“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的启示。他强调,深刻领悟“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的精神要义、理论内涵、实践要求,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强化核心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强化大局观念、弘扬和谐理念、重视德法兼顾、坚持取长补短,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司法的现代化首先是司法理念的现代化。”针对在实践中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李占国指出,深入理解“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要把握好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办案、公正与效率、中立性与人民性、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能动司法与被动司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等6对关系,指导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具体要把握6个关键词:
独立不独行、依靠不等靠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司法人民性、公正性的根本保障。地方党委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是党领导下的依法独立办案,不是司法机关的绝对独立,不是司法官员个人的独立,不是司法权独立独行、不受任何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独立办案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致的,是确保公平正义的堤坝不被侵蚀破坏的有力保障。
裁判居中、立场不居中
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司法中立性与人民性的统一,要坚持公平正义的底线要求,落实司法人民性的实践要求,合理处理人民性与民意的关系,在审判工作中既要充分尊重民意,倾听人民的呼声,更要保持居中裁判、刚正不阿,不为各种纷繁所扰,不为各种噪音所惑,不为各种压力所阻,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重程序不唯程序
要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通过程序的规范性、终局性增进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实现实体民主、公平、公正,做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流程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服务最优、体验最好、兑现最实”成为浙江法院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鲜明标识。
被动受理、主动服务
司法人员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并不是自动售货机式的机械运作,法官不应消极被动地坐堂办案,而应在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眼于社会纠纷的解决和社会秩序的安定,积极行使权力,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解决纠纷,实现被动司法与能动司法的统一,做到办案与治理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使办案的效果最大化。
“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司法的核心价值在于定分止争、促进和谐,必然要求办案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法律效果是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基础,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是法律效果的目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于追求实质正义的司法实践。既要守住依法办案的底线,又要回应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求,让司法裁判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把法理情统一于个案裁判中。
“和解”不“和稀泥”
要结合案情具体分析,统筹运用法律和司法政策,全面把握案件的性质及其社会影响面、政治敏感性,案件处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要走到田间地头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对群众之间的纠纷开展调解促和工作。不能把调解工作视为“摆平事端”,要在开展调解工作的同时考虑事后履行情况,供给、输出公平正义,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一以贯之地传承和发展下去,以彰显其强大生命力。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3/7/5/art_24_28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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