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法院网
3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机制,开启顺畅沟通、协同履职新篇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机制的合作框架意见》。《意见》明确常态化会商机制的工作目标、具体要求、闭环落实等内容,工作会商采用例会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轮流承办,围绕重要议题审议等事项,经协商可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商;会议应紧紧围绕既定议题及相关问题,及时制作会议纪要;每季度相互通报协作配合事项进展情况、主要困难和下步打算,推动形成持续破题解难、共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讲话。
同心同向,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树立现代化司法理念。法检两家虽然职能分工不同,但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司法机关,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捍卫者、忠诚实践者,肩负着共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我们要在“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中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共同推进工作健康发展,切实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独特优势。
同频共振,合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聚力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三支队伍”建设,找准法检共同发力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关键抓手,有力推动能动司法与延伸审判职能、检察职能的有机统一。紧盯当前工作中的关键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推动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虚假诉讼、扰乱诉讼秩序、拒执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坚决维护党委政府权威,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同建共享,完善交流会商长效机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切实把交流会商会打造成谋大局、议大事、抓落实的重要平台。建立日常协作沟通机制,加快形成上下贯通、内外结合、规范高效的研商互动体系。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建立更加科学精准的审判、检察数据指标体系,依托“法答网”“检答网”等平台,共同探索统一法律适用的有效路径。完善人才共育机制,积极探索各类人员跨系统交流培养、挂职锻炼,开展同堂培训,促进司法理念同步更新、业务素能同步提升。
同题共答,狠抓会商成果落地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推动会商成果真正落地。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沟通,聚焦双方面临的体制性、机制性共性问题,一道有力推动问题解决。全省法院要切实增强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动性,认真听取检察意见,以开放的胸怀和开明的态度,把办理检察建议的过程变成查摆不足、补齐短板、推动工作的过程,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促发展。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讲话。
深入领会交流会商的重要意义,开启法检协作配合的新篇章。本次交流会商在政治层面,突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业务层面,聚焦党中央、“两高”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通过不断沟通、深入交流,更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在机制层面,搭建了常态化、实质性的载体,能够推进解决很多依靠单个部门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工作难题。
充分发挥交流会商制度作用,凝聚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新合力。聚焦大事要事,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协力破题攻坚,推动解决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问题。巩固会商成果,加强联合督办督导,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效果。同时,在工作中围绕制约法检工作深层次、机制性、突出性的问题,积极研究需要进一步交流会商的新议题、新建议。
积极强化日常沟通交流,丰富法检良性互动的新路径。在常态沟通中增进交流,将沟通落在经常、将分歧消解在日常,保持法检良性互动关系。在工作互动中凝聚共识,重点围绕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强工作互动,在加强轻罪治理、诉源治理、专项工作等方面共同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在人员交流中统一理念,经常性组织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识和责任。
深化拓展交流会商共识,形成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新成效。把会商共识拓展到对下指导上,推动市、县级法院、检察院完善工作会商交流机制。把会商共识拓展到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加强履职办案、理论研究、司法改革等各层面的协调联动。把会商共识拓展到高素质司法队伍建设上,建立健全司法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共育共享法治文化等优质资源,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队伍。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宏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分别通报说明了会商议题。会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就当前制约法检工作高质效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会商,共同形成推进民事诉讼一体化程序、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探索轻罪治理体系改革、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等18项2024年度会商议题。
据悉,近年来,全省三级法院与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民事法律监督、虚假诉讼整治、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打击拒执犯罪等方面开展深入协作。下一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交流会商为新起点,共同深化护航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司法保障举措,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化解矛盾、推动改革的能力水平,合力推动司法审判、检察工作现代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相关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来源:浙江检察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3/22/art_24_29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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