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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刑快审”让公正审判跑出加速度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苏某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该起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宣判仅5个工作日,庭审用时10分钟。

      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这起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也是我院实行轻刑快审机制以来,办理的首例刑事速裁案件。院长王睿同志作为主审法官,率先带头实施这项审判制度,通过审判实践,收到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前,主审法官通过认真审阅全部卷宗,充分了解了被告人犯罪事实、认罪服判的态度和量刑的情节;庭审中,严格按照庭审规程,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在重点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及合法性的基础上,简化庭审程序,依法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及《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充分征求被告人、公诉人意见,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综合案件事实,依法当庭宣判。

      整个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环环紧扣、严谨有序,充分发挥了速裁程序流程简洁、庭审用时短的特征,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缓解司法资源相对短缺与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

      近年来,东方红人民法院案件日益增多,办案任务愈加繁重。面对“案多人少”突出问题,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办案引领示范作用,助推疫情防控、司法办案、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院领导办案成为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不仅起到激励带动员额法官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的作用,也是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的具体表现,督促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更进一步促进了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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