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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劝返”须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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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洪超

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新阶段,个别地方仍呆板地采取“一律劝返”等措施,高喊“锁死家门”等口号。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近日表示:“这些措施超出必要和限度,影响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这一表态,对于纠正一些地方的不当做法,可谓及时有力。这有利于将部分地方防控疫情中的“土政策”引导到正确轨道上来,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也可以避免因随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进而更加有利于形成疫情防控的社会合力。

“一律劝返”等“超出必要和限度”的防控举措,违背科学和法治,不符合中央精神和要求。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经明确,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已初步呈现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各地必须严格落实好中央关于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根据本地疫情实际拿出切实可行、有效管用又合法合规的举措,绝不能懒政、庸政,为了回避责任搞形式主义的“一刀切”。

“一律劝返”还会对形成全国一盘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副作用。如果各地都对外来人员“一律劝返”,那么这些路途中的人们只能“滞留高速”,或有家难回,或无法复工。最近有不少企业抱怨“有心复产,无力招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某些社区为求稳妥实施超出必要限度的封闭式管理,部分地方为了求稳妥规定人员“只出不进”,返城劳动力的流动由此被“锁住”了。

总之,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增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这样才能加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进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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