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早春”行动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伊始,宝坻法院执行局开展为期三周的集中执行“早春”行动,重点打击长期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权益。
活动中,执行干警全员出击,以饱满的热情和激昂的斗志奋战执法办案一线,利用凌晨、中午、晚上等时间,累计出动执行干警400余人次,出动警车5部90余次,拘传被执行人70余名,依法对10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通过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向好,活动期间执行完毕各类案件187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49件,执行到位资金3692万元。
下一步,宝坻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打击拒执行为的“力度”,体现司法为民的“温度”,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涉财产刑等专项执行、集中执行活动,重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让更多真金白银进入老百姓的钱袋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2/id/7800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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