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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护企 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日前,红桥法院执行局干警赴河南查实冻结了一笔执行款,有力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河南郑州某企业因经营不善,欠下申请人工程款,经多次执行后尚有200多万没有到位,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近期,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在河南某单位有部分预收账款的线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执行法官随后依申请人申请,联系该单位,但未得到回应。执行干警于是第一时间赶赴河南,经过对账核实,向该单位发出发出《冻结预期债务裁定书》,该单位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尽快将账款落实到位。

  

  下一步,红桥法院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将“纸面权益”兑现“真金白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412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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