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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审结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天津三中院民一庭妥善审结一起涉线上婚恋平台交友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天津某文化发展公司开发运营一款婚恋交友应用平台。2020年,李某注册成为该平台用户,期间向多名用户发送含有色情擦边内容信息,后被平台监管。2023年,平台先后两次封禁其账号。李某以其不存在违规行为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平台解除对其账号的冻结、恢复账号数据,同时对其公开道歉并承认公司恶意封号,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平台制定《用户协议》《用户行为规范》等规定,且在用户使用期间尽到提醒注意及监管义务。李某的行为有违平台规则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台将其账号进行封禁处理、不再向其提供服务并无不妥,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2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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