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4月18日,红桥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依照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该院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据悉,李某与刘某2018年协议离婚,二人的婚生子刘小某一直跟随李某生活,离婚后刘某从未支付过抚养费。随着刘小某的成长,生活支出日益增加,且李某目前无工作,母子二人仅靠低保维持生活,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抚养费。刘某表示其无固定工作,且有老人需要赡养,无法满足刘小某的请求。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向刘某和李某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导双方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对抚养费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承诺将履行作为父母的职责和义务,尽心尽力给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子女最温暖的爱。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748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债务人死亡,债务谁来还?
最新信息
- 2024-04-27广东省河源市委原常委、市政...
- 2024-04-27河源江东新区原党委委员李通...
- 2024-04-27河源市东源县原县委常委、县...
- 2024-04-27郝某某危险驾驶案——短距离...
- 2024-04-27擦亮“听、调、释”工作名片...
- 2024-04-27一别两宽,彩礼还不还?
- 2024-04-27婚前转账,算“彩礼”还是“...
- 2024-04-27赡养纠纷父子反目 法官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