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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红河在行动”——红河州开展大规模社区矫正联合交叉执法巡查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今年以来,红河州司法行政机关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底线思维,树牢危机意识,持续保持战略定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不断做实社区矫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州社区矫正领域持续安全稳定。

   一是全面摸排,强化管控。牢牢抓住“六种情形”重点对象、涉黑恶、涉邪教社区矫正对象、患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全面开展摸排工作,及时将摸排出的矫正对象纳入重点人员管控范围。同时,严格落实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加大管控力度,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做到“日闻其声、周见其面、月集中学习”,对排查出的“六种情形”重点对象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宣传工作,着重从开展心理疏导、实地走访、教育帮扶、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的知识普及,并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到场开展处置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执法检查。4月7日至4月12日,根据《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社区矫正联合交叉执法巡查的实施方案》(红司通〔2024〕—7)的要求,由州司法局分管同志担任总负责人,抽调州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管理局)、红河州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队36人组成7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个旧市、金平县、元阳县、绿春县、红河县、屏边县、河口县社矫局及部分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执法巡查,执法巡查采取点验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约谈矫正对象、随机走访、查看工作档案、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共点验社区矫正对象385人,查阅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170余份,约谈社区矫正对象63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385余人次,组织36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队列训练,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1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工作。同时,还查阅了个旧市、金平县、元阳县、绿春县、红河县、屏边县、河口县司法局社矫科今年以来的法律执行文书、社区矫正案件材料及日常工作综合材料。

   三是加大教育帮扶力度。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在矫表现等情况,成立矫正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工作,落实个性化矫正方案,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和认罪悔罪意识。重点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摸排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不良情绪,防止其思想恶化和过激行为发生。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居)民委员会,依法给予必要的帮扶救助,防止其因生活难以为继导致重新犯罪。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gzdt3/38835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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