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科普宣教 > 正文

铁岭市司法局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关爱儿童成长、助力学业梦想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弘扬雷锋精神,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3月1日,为深入学习践行雷锋精神,关心关爱儿童健康成长,铁岭市司法局联合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铁岭市强戒所)走进横道河子镇雷锋小学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在横道河子镇雷锋小学,学生代表为与会领导敬戴红领巾,铁岭市司法局、铁岭市强戒所领导为贫困学生捐赠了助学文具,鼓励其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勤奋学习、健康成长。伴随着五位学生讲解员的精彩介绍,全体人员参观了雷锋小学,并对雷锋小学的办学理念和教育特色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和肯定。

  

  

  

         在活动现场,铁岭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司法局公职律师徐晶莹为学生们讲授了远离网络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知识讲座。

  

         铁岭市强戒所业务管理科科长范旭以“识毒防毒拒毒 无悔青春岁月”为主题,图文并茂地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毒品、吸毒会对身体造成哪些伤害、青少年如何预防毒品等知识,并通过有奖问答、发放小礼品、禁毒宣传手册、禁毒宣传印戳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毒品诱惑,慎重交友、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在雷锋纪念馆,通过宣讲员的介绍、观看实物、图片等方式,全体人员对雷锋同志生平事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如何向雷锋同志学习、弘扬雷锋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精神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助人为乐、无私奉献、雷锋精神永垂不朽!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ywgz/pfyyfzl/pfgz/2024030515120371909/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