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款项未结诉法院 化解纠纷在诉前

时间:2021-07-27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 “你们双方不要为这点事而伤了和气,心平气和的换位思考下,好好地把事情解决。”7月21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未付清购苗款引发的矛盾纠纷,当场付清所欠苗木绿化款41700元。

  2020年8月,程某经人介绍找到谢某洽谈绿化苗木施工事宜。双方协商后,谢某按照程某的要求负责指定地点绿化苗木种植。双方约定程某在2020年中秋节前支付谢某全部苗木绿化款。但到期后,程某一直未付款。2021年7月,谢某一纸诉状将程某告至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人员收到诉状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材料转交调解员。调解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的讲事实、摆道理、释法条。经过多轮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程某当场兑现所欠款项41700元,谢某撤回诉讼。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