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制在线 > 正文

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耿靖:履职为民守初心 忠诚担当践使命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耿靖,现任山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处长。主要从事以省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以及直接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23年来,她从行政复议应诉系统的一名“新兵”成长为一名“老兵”,始终不变的是她对行政复议应诉事业的不懈追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应诉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

  牢守初心,做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复议应诉人。“行政复议无小事”,复议案件对于耿靖而言,是每天的日常工作,但对群众来说,却是影响他们切身利益的大事。在她看来,复议应诉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省政府的对外窗口,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她一直要求自己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面对申请人,她坚持热情接待,耐心回答。对于一些情绪过激的来访者,她也能够做到以笑待之、温言慰之,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许多来访群众感慨地说:“我们在有些机关吃了闭门羹、碰了硬钉子,但在你们这里感受到了政府的温暖!”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在监督过程中难免得罪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是每一个复议应诉人必须做到的。工作中,她始终把办案质量视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生命,坚持公正廉洁办案,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曾有有关省直部门对拟撤销他们行政行为的意见接受不了,她耐心细致的做好有关部门同志的思想工作,并依法予以处理,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敢于动真碰硬,大量违法或不当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她常常对复议岗位的青年干部讲,要做到对每一起案件讲依据不讲面子,讲党性不徇私情,让行政复议真正成为“看得见、摸得着、靠得住的正义”。

  刻苦钻研,做精通业务、善作善成的复议应诉人。真正爱一行,就会不断学习、思考、钻研。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她既深入案件细致研究,又能跳出案件看案件,避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不仅讲法律,更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她始终本着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累计办理各类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百姓的口碑。

  省级行政复议应诉机关负责对全省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工作。20多年来,她先后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各执法单位授课百余场,指导各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千余件。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参与《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制定与修改,撰写《山东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指导制定《关于涉投诉举报、信访、咨询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指引》等多种类型案件审理指引,有效提升了我省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锐意改革,做大胆创新、敢闯敢干的复议应诉人。作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她见证了行政复议逐步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过程,更为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而感到骄傲和自豪。面对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要求,她积极参与复议体制改革创新,2016年我省率先实现复议权集中,为中央复议体制改革和复议法的修改提供了良好范例。她注重梳理总结,积极创新办案方式,探索形成“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要案慎办”工作模式,对涉及人员众多、敏感复杂案件,件件实地调查、件件听取群众意见,保证案件办理准确。在这一工作模式的指导下,她办结的案件,质量高,效果好。

  2003年、2007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受到嘉奖并记三等功一次;2009年2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在2009年省直机关开展的“学习身边好榜样”活动中被推荐为爱岗敬业典型;2014年荣获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称号。在这些荣誉的激励下,她更加积极地投身行政复议应诉事业。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置身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欣逢司法行政事业蓬勃发展时期,她将继续和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人一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从更好服务大局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奋力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走在前、开新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81/202401/6dcc0c68-d2c3-49a9-83a2-bf684a66ff5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