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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拒不偿还 强制执行促和解

时间:2021-07-27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7月21日,霍邱法院多措并举、用足强制执行措施,促使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到实质性推进。

  申请执行人孙某系安徽濉溪县人,于2013年起随被执行人朱某在上海、芜湖等地干工程。2016年2月16日,经结算,朱某欠孙某工程款48.5万元,并由朱某出具“欠工人工资”条据一份予以确认。后经孙某催要,朱某支付18.1万元,下欠30.4万元一直未付,该案经审理后判决朱某支付工资款30.4万元。

  判决生效后,朱某仍一直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采取了查询、冻结措施,并多次与朱某联系,向其宣讲法律,告知其如不主动履行义务将会被限制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有可能被司法拘留。朱某摄于强制执行的强大压力,表示愿意分期付款,希望法院主持调解。

  经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朱某于签协议时支付工资款8万元,下余款项分期履行。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取得了积极进展,申请人的胜诉权利也得到了积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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