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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召开今年首场听证会 (2023-03-13)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三家养生保健关联小微企业,被同行投诉使用近似商标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近百万元处罚。因上述企业不认可处罚基本事实和依据,后以商标不近似以及其在先使用为由,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由于定案证据产生时间较为久远、涉案证明材料形式多样,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听取双方意见以及争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市司法局综合案件类型及复杂程度后,特意选取企业注册地长宁区,举行公开听证,方便企业深度参与,了解企业诉求主张,为全市“为民复议”“开门复议”作出了示范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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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开听证会还首次使用了全市标准化行政复议智慧听证室,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现场进行多媒体示证,完成语音同步转写、自动生成笔录,最大限度保证当事人能够聚焦争议焦点、充分发表听证意见,使所有听证参加人员能够快速了解案情,以科技为行政复议听证质效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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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重视市场主体合理诉求,为企业合法有序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后续,市政府将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行政复议决定。

  

  

  


原文链接:https://sfj.sh.gov.cn/zwyw_xzzf/20230314/179e59696b074f1bab90f2797697a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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