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冻结账户+释法析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时间:2021-07-27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法官,你好!我是周某某!我现在就将抚养费全部付清,麻烦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7月22日,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周某某主动与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

  原来,2017年11月,王某某与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枞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其中约定:周某某每月给付王某某子女抚养费1000元。离婚后,周某某仅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抚养费后便不再支付。为此,2021年7月,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财产调查措施,对被执行人周某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周某某发出执行通知。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周某某联系,耐心向其释法析理,督促其主动履行。在冻结银行账户的强制措施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最终,被执行人周某某主动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并表示会按期支付后期抚养费。至此,该案得以快速、圆满执结。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