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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供给

时间:2024-04-2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一是加强律师工作协调协同。落实《京津冀加强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协调指导工作合作协议》,三地司法厅(局)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律师跨地区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情况,共同研究对重大敏感案件律师的指导协调措施;2023年以来,相互协调各类敏感性案事件20余件。举办京津冀公司法实务论坛,三地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京津冀律师协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提升律师工作业务水平。

  二是提升公证管理服务协同水平。落实公证文书核查合作机制,加强重大案情通报和案情委托调查的对接协调,配合京冀两地完成公证异地核查300余件。

  三是共建司法鉴定专家库。与北京市、河北省司法厅(局)共同组建京津冀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推荐60名专家,范围涵盖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等3大类10个领域,体现我市行业特色,丰富稀缺领域的专家资源。

  四是加强仲裁机构合作。参加京津冀仲裁机构协同发展座谈会,进一步强化三地仲裁机构在宣传推行、业务合作、仲裁员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五是健全法律援助通办机制。认真做好京冀两地申请案件受理工作,对于申请人,实行同一标准,缩短审批时间,确保申诉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六是扎实做好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工作。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将律师、司法鉴定等四类政务服务事项列入第一批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清单,通过直接生效的方式,认可京冀两地颁发的执业证等相关证照,方便企业和群众跨区域办事创业,助力优化京津冀三地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404/t20240416_6601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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