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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时间:2024-04-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清明节里祭忠魂,先烈豪气耀昆仑。在传统节日“清明节”到来之际,广东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根据“每月一主题”教育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普法宣传,参观革命展览馆、纪念馆,瞻仰烈士陵园等形式,鼓励和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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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各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开展“红色洗礼·矫心正行”清明节教育活动,如黄埔区、越秀区分别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前往牛山炮台公园、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海珠区组织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沿“红色研学路线”感受革命先烈不屈精神。

  佛山市

  佛山市高明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和鲜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大家学习本地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号召大家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

  惠州市

  惠州市博罗县司法局公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普法宣讲。

  东莞市

  东莞市司法局虎门、塘厦、沙田、望牛墩、中堂等分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到虎门林则徐纪念馆、虎门鸦片战争革命馆、“下沙·红色印象”基地、霍锡熊烈士纪念碑、塘厦烈士革命纪念碑、望角革命烈士纪念碑和民兵英雄公园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专题教育。

  湛江市

  湛江雷州市社区矫正机构联合当地关工委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爱国情怀”集中教育。

  肇庆市

  肇庆市鼎湖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新时代红色文化讲堂和沙浦革命烈士纪念广场开展集中教育。

  揭阳市

  揭阳市榕城区、揭西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在烈士纪念碑周边进行公益劳动。

  通过此次活动,有效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矫正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坚定了遵纪守法的决心和融入社会的信心。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403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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