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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执行解民忧 追回拖欠投资款

时间:2021-07-27   作者:   来源:  

  “真没想到法院能帮我把钱要回来,法官的工作做的到位,真正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申请执行人对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法官说。此前,申请执行人与某商贸公司签订协议,申请执行人以按期收益回款的方式向该商贸公司投资10万元,协议签订后陆续回款3万余元,该商贸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6万余元迟迟未付,遂申请执行人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商贸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省法院指定由佳铁法院负责该案的执行工作。

  立案后,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和传统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商贸公司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经多方查找,法官与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了联系,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会给商贸公司及其本人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与商贸公司分期给付上述欠款,现商贸公司已履行完全部给付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并结案。

  结案后,申请执行人为表示感谢,通过邮寄方式向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赠送一面书有“尽职尽责、温暖人心”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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