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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司法局以“1212”工作法为乡村治理集智赋能

时间:2024-03-2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建立1个机构,整合2支队伍,制定1个清单,发挥2种优势。2023年,广东省韶关市司法局创新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明白人“双轨”模式,把专业优势和人熟优势叠加起来,发挥1+1>2作用,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根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过去一年来,韶关市新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

  据了解,韶关市司法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联动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明白人“双轨”模式落实,并建立联络反馈机制,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收集、上报工作情况,各镇(街)司法所对服务对象等进行回访核查,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按照“1对N”形式,该局将全市33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和6043名法律明白人进行结对,并制定结对卡张贴在村(社区)公告栏,形成固定的共建关系,结对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和法律明白人通过面对面、微信群、电话等方式随时沟通联系,解决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

  根据基层法治需求,韶关市司法局制定了《韶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明白人“双轨”模式法律服务清单》,包含开展法治宣传、参与重大决策、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等8项内容。

  “群众可以根据服务清单选择服务项目,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和法律明白人提前研究需要办理的法律服务事项,制定工作方案,并进村入户点对点开展精准服务。”韶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该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为村(社区)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2575次。

  该负责人表示,在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重大事项法律事务、重要合同的起草审查等专业性强的事项以村(社区)法律顾问为主、法律明白人为辅;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等事项以法律明白人为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辅,有效地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知识“专”的优势和法律明白人地方熟、人头熟、情况熟、语言“土”的优势叠加起来,发挥出1+1>2的作用,更好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数据显示,2023年韶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6024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04次,参与人民调解9610次、调解成功率为99.36%。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396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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