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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法院优化交赔案件诉前调解机制纪实

时间:2021-07-27   作者:   来源:  

  2020年11月,河东法院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专项调解工作室成立。半年多来,调解工作室诉前化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50余起,占收案数的33.6%,大大减少了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真正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其中撤诉140件,经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112件,取得良好纠纷化解效果。

  

  优化队伍 不断充实诉前调解力量

  

  工作室致力于将更多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和1名有保险公司理赔员工作经历的人民调解员共同组成。调解中,法官、人民调解员集中精力组织调解,法官助理协调处理送达、质证、鉴定申请等其他事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律师代理率很高,调解团队就注重与律师沟通案情、明确各项争议焦点及赔偿标准,将律师作为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更好地引导当事人服调息诉、定分止争。

  “我以前是保险理赔员,对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非常熟悉”,人民调解员刘秀英告诉记者,“现在退休了,希望借助人民调解这个平台发挥自己的余热。”但是,实际进入到调解员的角色中,刘秀英发现,化解交赔纠纷和进行保险理赔之间有很大不同。以前作为理赔员,她更多的是在审核相关证据、费用,致力减少赔付金额;而现在作为调解员,她要努力平衡双方利益,争取让受损方、投保方和保险公司都能满意、都能接受。她说,“这种时候光讲理赔标准还不行,必须得有法律知识,幸好团队里的法官和各位法官助理,积极参与调解的全过程,也会帮助我理清诸多的法律关系,让我很快地适应了自身角色的转变。”

  

  集中调解 有效压缩各方解纷成本

  

  “诉前化解能够减少各方诉讼成本,让老百姓花更少的时间、精力,从根源上解决纠纷,在处理侵权纠纷、家事纠纷等案件上具有特殊的优势。”河东法院民三庭庭长申鸿涛介绍道,“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的重要主体。我们通过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的司法职能进一步延伸,更好地为老百姓解决烦心事。”

  2008年,还是婴儿的张孟轩因交通事故受伤。家人为争取合理的侵权赔偿,在10余年间先后到河东法院起诉了12次,要求对方赔偿后续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我们也不愿意一遍遍来法院,但是孩子的治疗费用不断产生,除了反复起诉没有其他的选择……”,孩子的爷爷无奈地说。

  今年3月,案子又一次诉到法院。而这一次,这家人有了新的希望,有了新的选择。

  为了彻底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调解工作室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了诉前调解。一方面,调解团队向张孟轩一家陈述利弊,使他们同意一次性了结案件;另一方面,调解团队一再向事故责任方释明,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既然受害方有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意愿,不管是出于责任还是出于经济成本的考量,进行一次性赔偿都是一个更优的选择。

  调解团队的反复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事故责任方一次性拿出了50万元赔偿张孟轩后续治疗费用及其他支出,双方多年的纠纷彻底化解。像这样当事人双赢互利的案例,工作室比比皆是。

  

  集中调解 便利保险公司开展工作

  

  “以前,我们一个保险理赔员一天要跑好几个法院,时间都花费在路上了。现在好了,河东法院开创了集中调解机制,同一个保险公司的案件集中排期,我一天可以参与调解多起案件,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今天,我一口气参与了12件案子的调解,光调成的就有6个,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中国人保的理赔员王倩兴奋地告诉记者。

  为了方便保险公司理赔员参与调解工作,河东法院坚持“让群众少跑一趟”的理念,在交赔案件中依据投保保险公司划分整理案件,涉及同一保险公司的案件集中送达、统一调解,保险公司一名理赔员一天在法院可参与调解多起案件。这种调解机制便利了保险公司开展理赔工作,也进一步统一了调解标准,提高了纠纷调解成功率。中国人保、中国人寿财险、中国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阳光保险、渤海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纷纷主动联系法院,期望参与这类案件的多元化解工作。

  

  上门服务 多元解纷来到百姓身边

  

  调解工作室与交警支队合作,共同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每周三,申鸿涛和法官助理赵国荣都要到调解中心值班,与交警、人民调解员和保险公司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今天这个纠纷并不复杂,小客车与出租车出现车损事故,小客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双方对出租车停运期间的赔偿无法达成协议”。调解中,申鸿涛注重对当事人释法明理;人民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与各方当事人仔细探讨,确定调解方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则向事故双方详细讲解保险理赔流程和相关规定。经过共同努力,事故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赔偿协议。

  诉前调解能够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能有效钝化矛盾,用更低的成本彻底有效解决纠纷。今年3月,一位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坐着轮椅来到法院。调解工作室当即组织各方进行调解,当天即促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并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侵权方自觉按期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对法院快速有效的调解工作十分满意。“诉前调解相比诉讼,有它的灵活性和独特优势。我们现在下大力气去开展这项工作,也是为了延伸和拓展司法职能,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司法服务。”申鸿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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