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司法部强调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打造便民高效的行政复议“窗口”

时间:2023-12-30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12月29日,司法部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卫列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准确适用扩大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等新规定。落实便民为民举措,积极打造便捷高效的行政复议“窗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运用好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坚持有错必纠,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和监督依法行政效能。落实“繁简分流”、听取意见等程序要求,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工作保障,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司法部行政复议特邀监督员应邀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北京、浙江、广东、四川、甘肃等地司法厅(局)作了交流发言。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3248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