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出监前,他提出特别“申请”

时间:2023-12-2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黄警官,我能不能申请多呆一天?”深圳监狱服刑人员邓某在临出监时,向狱警提出最后一个申请,这是一个让大家很意外的想法。原来,邓某在监狱参加了职业技术培训,明天就要参加狱内进行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如果通过考试,他将可以拿到国家承认的电工证,这对于文化水平只有初中的他来说十分重要。

  nEO_IMG_p1-出监前,他提出特别“申请” .jpg

  开展技能培训

  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

  邓某所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是深圳监狱从2009年开始的工作,深圳监狱经过前期充分调研,按照“社会有需求、监狱有能力、罪犯有意愿”的原则,2014年以来,开设了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汽车维修工、电梯维修等20余个培训项目,累计办班200余期,培训8000余人次,考核合格率95%以上,高于社会平均合格率20%。

  “我参加了今年深圳监狱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三个月的全脱产学习,让我能全身心投入技术培训。这个培训让我学到了很多技能,监狱还免除了我们的培训、考核费用。这个月我参加了考核,我相信很快就可以拿到证书,对回归社会我更有信心了。” 参加2023年汽车维修培训的张某说。

  nEO_IMG_p2-出监前,他提出特别“申请” .jpg

  职业技术教育的开展必须考虑监狱自身条件,深圳监狱职业技术教育遵循了教育工作的自身规律,充分考虑服刑人员的需求、兴趣和个体差异化条件,让服刑人员从“要我学”转变到“我要学”,充分提高教育效果。

  nEO_IMG_p3-出监前,他提出特别“申请” .jpg

  顺利参加考试

  帮助邓某完成回归最后一程

  “感谢深圳监狱为我提供这样的培训机会,让我能参加此次考核。”邓某在即将再次走出监狱大门的时候,表达了对深圳监狱的感谢。

  原来,监狱法规定,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服刑人员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进行释放。但面对邓某表达的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强烈意愿,考虑到邓某的实际情况,深圳监狱为邓某办好了外来人员进出的审批手续。得知这一消息,邓某激动万分。服刑期满当天晚上,顺利出监的邓某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返回自己期待已久的家乡,而是在附近的宾馆住了下来,进行考前的复习。邓某于第二天返回监狱,顺利参加了理论和实操的考试,如果考试通过,几个月后他就能拿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全国承认的电工证。

  nEO_IMG_p4-出监前,他提出特别“申请” .jpg

  14年如一日

  职业技术培训硕果累累

  “感谢深圳监狱的帮助,我通过学习音乐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在这里参加了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举办的等级考试,经过几次努力,通过了长笛十级考试。”刑释人员龚某在狱警的帮助下,不仅获得减刑还努力成长为原创歌手,回归社会后又成为了公益达人。

  14年来,像邓某、龚某这样通过职业技术教育转变的服刑人员还有很多。深圳监狱帮助服刑人员把刑期当学期,把改造过程当成学习提高的机会,不但对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矫正恶习的思想教育,还培养其掌握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培养服刑人员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心态,避免其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

  nEO_IMG_p5-出监前,他提出特别“申请” .jpg

  深圳监狱以助力回归为导向的职业技术教育模式,加强了改造工作的针对性,使服刑人员掌握了实用技能和一技之长,提升了服刑人员的个人素质,增强了其回归社会的信心,彰显了深圳监狱的社会责任。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3064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