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 传达学习相关培训班精神 研究推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时间:2023-12-2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12月25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法学院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推动我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要推动我省法学院校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分领域专业研究阐释,不断推出展示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理论研究成果,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找准法治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研究谋划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举措。要持续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强化高素质法治人才供给,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结合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系列活动,推动解决一批制约行业发展、影响群众获得感的突出问题,推动主题教育在律师行业走深走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有效覆盖;坚持真抓实干履职尽责,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找准法律服务的着力点、切入点,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新时代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30649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