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做好复议改革后篇文章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聚焦群众诉求,坚持“应调尽调,应收尽收”原则,聚焦立案受理,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坚持精准立案、规范立案、及时立案,实现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建章立制,强化流程管理。积极落实《复议接待工作办法》《复议案件立案规定》,进一步完善复议咨询接待工作,在接待中增加案前调解、案件受理筛选及群众法律咨询等内容;落实立案前的询问调查笔录,进一步核实申请人行政复议请求等事项,注重当事人守信承诺,确保立案环节规范合法。进一步明确立案到审理材料转接的时间节点和转交内容,保证立审环节有序衔接,使复议立审工作更加规范。
二是高效便捷,强化为民服务。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场所,确保接待工作定岗定人,每天由专职复议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工作,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印制行政复议宣传手册及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复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流程、期限等事项,主动帮助老年人及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完成复议申请,让群众“少跑路”、快办事、更省心。充分发挥“线下提交申请+线上补充材料”两条线作用,实现复议申请受理、补正渠道多元化。
三是源头化解,强化矛盾调处。在复议立案接待工作中,认真做好案件甄别,积极为行政相对人解决疑难问题,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的事项,积极建立对接机制,认真指导、跟踪督办,在立案前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将双方矛盾化解在源头。2023年,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同比大幅提高,截至11月底,将矛盾化解在接待阶段的案件8件,将行政争议化解在立案及审理阶段的案件23件,调解率达到26%,同比增长116%。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312/t20231220_6486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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