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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时间:2023-12-16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12月8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牢固树立依宪履职、依法履职观念,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于依法治省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推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加快建设法治广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坚持依法立法、依宪立法,加强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把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重点内容,持续深入推进我省“宪法宣传周”和法治文化活动,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社会氛围,认真总结宪法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让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298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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