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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五次联席会议在澳门召开

时间:2023-12-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12月7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五次联席会议在澳门召开。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会议,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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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上,三方介绍了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基础上各自制定的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并就评审细则的实施安排达成原则共识;对粤港澳三地继续推进研究和解(调解)协议的承认与执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名册、推进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试点工作等进行深入讨论;就设立粤港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积极交换意见,同意在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人才培养工作小组,共同研究推进三地法治人才协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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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旭东强调,广东省司法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战略定位,继续携手港澳法律部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进一步深化三地法律服务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动大湾区法律服务领域更多“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的实施安排,以高质量法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楚明,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局长梁颖妍以及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按照联席会议规则,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六次联席会议将在明年由广东省司法厅主办。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297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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