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高质量完成《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立法工作
时间:2023-12-0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近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是促进单位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内部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规定》立法过程中,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落实“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要求,在《规定》中明确规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在全面梳理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北京市、重庆市、浙江省等省市的经验做法,对内部审计管理体制、职责权限、审计程序、结果运用及指导监督等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
《规定》共8章53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内部审计的总体要求,规范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明晰了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程序,加强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并完善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为我市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312/t20231206_6474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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