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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出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25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近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率先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量化分解,以制度构建全力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双提升。

  一是锚定目标,高站位部署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从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对全市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效能,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求市司法局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逐条对照提出工作举措,并组织抓好贯彻实施。

  二是对标对表,高标准推进落实重点任务。严格对照《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围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和加强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组织41家市级单位和16个区共同研究制定落实举措。

  三是压实责任,高质量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建机制促落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部门间工作会商机制,涵盖12个市级部门,加强市级层面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共同解决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问题。建台账抓落实,量化分解实施方案,提出21项一级任务、78项二级任务、116项具体工作措施,按年度划分重点目标,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清、任务明、时限准。建专班督落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会同工作会商机制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做好实施方案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工作,保证实施效果。

  四是同步推进,全面启动执法专项整治。市司法局不等不靠,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即着手组织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梳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推动有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彰显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311/t20231124_6465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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