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赴新乡、鹤壁开展《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 立法调研及立法审查
时间:2023-08-0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2023年7月25日—28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和省工业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特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专家苏京春教授参加,赴新乡、鹤壁等地对《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进行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
7月25日-26日,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河南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胜达过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中宝电气有限公司、河南驼人贝斯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鹤壁特种尼龙产业园、海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专精特新企业进行调研,调研组同志现场与企业负责同志、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对专精特新企业立法的意见建议。
7月27日-28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按照立法程序和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要求,在鹤壁组织召开了《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立法审查会、论证会和协调会。
会上,李大可处长首先对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进行了介绍,并就会议程序、会议目的和会议要求进行了简要说明。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培育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改善我省中小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差、技术装备落后、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加快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在《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立法中,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创新扶持、融资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用法治力量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生态,推动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审查会对《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立法条文逐条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修改完善,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形成了符合本省实际、针对性强、培育支持力度大的一致性意见。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程序推动立法项目早日出台。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8-01/2789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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