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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山城区探索建立“四问”工作法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联系员工作

时间:2023-07-2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7月6日,鹤壁市山城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山城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联系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联系点和联系员遴选的条件和具体职责,探索建立了“四问”工作法,通过信息收集、问题处理、诉求反馈、提质增效等举措,进一步拓展行政相对人有序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途径和方式,真正把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到一线执法岗位、一线执法人员、一线执法案件、一线执法对象,让行政相对人对“服务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一是问需于基层。立足全区行政执法实际和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具体举措,坚持把行政相对人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根本遵循。聚焦行政相对人需求,了解办事的难点是什么、堵点在哪里,厘清部门行业现有服务项目、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行政相对人需求之间的差距,及时回应行政相对人新期待。

  二是问计于基层。制定出台文件政策,多向执法一线找对策,充分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听取其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情况。通过综合执法一线服务型行政执法实践、执法数据集成、梳理归类、分析研判,制定贴合实际、简单便捷、量化可视的“土制度”“土办法”,从而实现“一套制度管执法”,促使执法服务更精准、执法管理更智慧、日常执法更规范、行政相对人参与更高效,不断提升行政相对人执法满意度。

  三是问政于基层。通过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建议,优化和调整服务型行政执法举措,结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方便行政相对人和企业办事。对已有的服务项目,采取措施继续提高服务质量,最大化减少证明材料、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将服务理念有效融入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各方面,让一线执法暖人心、合民意、有效果。

  四是问效于基层。工作落实情况如何、服务到不到位,行政相对人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视行政相对人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成效的裁判员,有效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注重运用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化解争议纠纷,定期开展执法案件评估回访等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厘清下步思路、改进工作方案,探索更多“接地气”、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并通过案卷评查、问卷调查、随机街访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7-06/2774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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