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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赴平顶山、洛阳等地开展《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立法调研及立法审查

时间:2023-07-2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2日—15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和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赴郑州、平顶山、洛阳等地对《河南省标准化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并特邀中航锂电工业标准制定专家杨大鹏参加审查会。

  6月12日—14日,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郑州市中铁装备集团、豫检集团、新密-襄城段高速交通标准化建设项目工地、平高集团、平顶山市九天城物业公司、白龟山水库、洛阳市中航锂电、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洛阳市国家级文旅服务标准化试点等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基层单位和有关企业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工业、服务业、水利、交通、文旅等领域标准制定和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6月15日、6月21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按照立法程序和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要求,分别在洛阳市、郑州市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会上,李大可处长首先对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进行了介绍,并就会议程序、会议目的和会议要求进行了简要说明。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制定《河南省标准化条例》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标准河南的具体行动,也是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的有力支撑。李大可处长强调在此次立法中,要坚持法治思维、开阔思路,在一以贯之“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标准边界、明确制定范围、防止泛标准化现象;要结合调研实际总结提炼我省好的经验做法融入立法,在建立技术创新、专利保护、标准提升和品牌推广支撑机制等方面深入研究论证,明确实现“技术创新化、创新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品牌化、品牌国际化”的具体路径,通过立法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与会人员围绕《河南省标准化条例(草案)》的立法结构和条文内容逐条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程序推动该条例早日出台。

  

  

  

  

  

  

  

  省司法厅赴平顶山、洛阳开展《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立法调研及立法审查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6-25/2766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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