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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赴省外开展《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时间:2023-06-1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2023年5月29日至6月3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和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领导以及立法起草组成员组成立法调研组,赴广西、云南开展《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立法专题调研。

  调研组就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立法、港口枢纽经济规划发展、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分别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的交通运输、海事管理、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并实地察看了梧州港、长洲枢纽、钦州港、平陆运河青年枢纽、北港集团等港口和企业,深入了解广西的水路货运和云南的水路客运方面的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

  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对兄弟省份水路交通运输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为我省做好水路交通运输领域高质量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调研组经调研认为,水路交通运输立法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树立大局思维,坚持规划先行,以“绿色生态、数字智慧、内外循环、客货两运”为导向,通过立法引领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带动我省枢纽经济降本增效、特色产业集聚循环、文化旅游优势绽放,为贯彻落实省委优势再造、换道领跑战略提供水路法治支撑。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6-08/2757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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