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圆满完成《关于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决定》立法工作
时间:2023-06-0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2021年7月,国务院批准在天津等5个城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压实工作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列为2023年立法项目。5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司法局提前谋划,联合起草部门市商务局开展调研,了解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赴上海市、重庆市考察兄弟省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经验做法。经过实地参观考察、自身体验感受、听取多方意见等方式,我局与市商务局研究确定起草《决定》的指导思想和框架内容,从聚焦“国际”视野、紧扣“消费”主题、突出“中心”功能三个方向发力,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集聚消费资源、促进重点领域消费、发挥服务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工作任务与职责予以明确,并规定促进消费发展的支持和保障措施,立法护航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306/t20230602_6266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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