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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时间:2023-06-0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关于表彰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的决定》中,胡芳,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王先生是一位残疾人士,从2015年开始,他就与公司打起了官司。可是这场官司就像接力比赛一样,一打就是八个年头。在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胡芳律师和同事的帮助下,王先生的官司终于迎来了曙光......

  作为工会的公职律师,胡芳的工作就是无偿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维护他们的劳动成果和权益。因杰出的工作,胡芳被评为第八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大厅右侧第二个窗口,就是胡芳工作了十多年的地方。在这里,她见证了许多前来求助职工的不同人生。有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遭遇工伤却难以认定;有辛苦工作工资却被克扣的农民工;有怀孕去上班却被开除的女职工……他们来到工会,无助地诉说着自己的经历。胡芳永远热情接待职工,认真了解他们的诉求,耐心向他们讲解法律法规政策。“胡律师,我的事全拜托您了!”这是她在接待职工时最常听到的一句话。

  女职工小苏入职近两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怀孕后不久,单位就停发了小苏的工资,停缴了社会保险。看着日渐减少的积蓄,想着将来不能享受的生育待遇,小苏挺着孕肚维权,却被告知她告的公司并非用人单位。劳动仲裁失利的她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工会法律援助。胡芳接案后,帮助小苏认真分析了案件,发现除社保缴费记录外,小苏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与被告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公司也主张是受另一家公司委托才为小苏缴纳社会保险。基于此,胡芳向法院申请追加了被告,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权益,最终为小苏争取到相应的赔偿。

  在处理案件时,对于通过调解更有利于职工高效维权的案例,胡芳居中为其协调争议;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她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在办案过程中,全面了解案情,认真作庭前准备。庭审时,运用法律知识充分为受援职工主张合法权益。

  十八年间,胡芳坚守着工会法律人的职责,先后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8521人次;参与调处劳动争议案件401件,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195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胡芳说:“我希望能为职工发声,听着职工一句句真诚的感谢,看着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摸着一本本结案的卷宗,我的内心充满自豪,在为职工维权工作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所在。我将始终牢记工会法律人的初心使命,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用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位劳动者依靠奋斗走向幸福的前行之路!”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dwjs30/32611502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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