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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环境日前夕环资庭巡回审判走进中原工学院

时间:2023-06-0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6月1日上午,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6.5环境日前夕走进中原工学院巡回审判,环资庭副庭长王凤强、员额法官于保林、申春福组成合议庭,在法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行政处罚再审复查案件。中原工学院法学院110余名师生观摩庭审。

  济源市辉耀耐材有限公司某技术改造项目于2017年环评审批,同年10月调试运行,济源市辉耀耐材有限公司在未对涉案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情况下,多次点火、生产。2020年11月,济源市生态环境局以济源市辉耀耐材有限公司公司涉嫌粉尘无组织排放予以立案,后进行了调查取证。2021年5月,该公司完成了上述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同年12月9日,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济源市辉耀耐材有限公司处20万元罚款。济源市辉耀耐材有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一审法院认为济源市辉耀耐材有限公司的涉案项目已在行政处罚作出前七个月完成验收,且无证据证明济源市辉耀耐材有限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判决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二审法院以处罚事实清楚,但行政机关办案超过法定期限为由,撤销原审判决,确认被诉处罚决定违法。济源市辉耀耐材有限公司提起再审申请。

  庭审规范、严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针对济源市辉耀耐材有限公司应否受到行政处罚,以及济源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等问题进行审查,双方当事人充分辩论。合议庭当庭宣判,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中原工学院法学院师生表示,通过近距离观摩庭审,熟悉庭审程序,对环保行政处罚行政案件有了更直观的感受,而且对环境保护国家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收获很大,希望省法院环资庭能够多到中原工学院进行巡回审判,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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