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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微信勤督促 快执两案六万元

时间:2021-07-10   作者:   来源:  

  安徽法院网讯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余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诉至霍山法院,经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因余某未按调解协议支付劳动报酬4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迅速执结案件,执行法官数次电话联系余某,严厉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余某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主动交清全部执行款。案件执行完毕。

  因姜某拒不履行给付蒋某苗木款2万余元的义务,蒋某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设法通过微信添加姜某。执行法官告知姜某在限期内主动履行义务,姜某仍无动于衷。法官又多次通过微信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法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姜某遂通过亲属筹集钱款,交清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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