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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四区一高地”建设 |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

时间:2023-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增强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实效,近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在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与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

  在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后,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立即与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两区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交叉巡回检察,主要围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变更执行、解除或终止执行活动以及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情况等内容,综合运用查阅台账、座谈交流、个别谈话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检察。通过对在册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核对基础信息、法律文书、活动轨迹,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决定、接收、解除或终止及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为落实好省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部署,巡回检察组还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巡回检察重要内容,依法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工作,平等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在此次交叉巡回检察中,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朱晓波参与监督,进一步增强巡回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详细了解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制度后,朱晓波“零距离”参加了现场监督检察。他对检察机关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我是首次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沟通交流、翻阅卷宗,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系统的了解。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将本次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又犯罪、违反禁止令、不假外出、人机分离、个别教育次数不足等问题线索,进行逐项梳理、分类处置,及时向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反馈,依法督促落实整改,共同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sqjz/202305/t20230504_79506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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