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签署《法律合作安排》!营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
时间:2023-04-2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4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深圳签署《法律合作安排》。双方认为,深港全方位合作离不开高水平法治合作的保障和支撑,此次双方签署《法律合作安排》,将推动深港两地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
签约前,双方就加强深港法律合作方面以及有关工作的对接交换意见。根据深港《法律合作安排》,双方将在重大法律事务、立法工作、人员交流学习、促进香港法律界人士融入大湾区法律服务业等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
双方表示,将落实《法律合作安排》,用好深港合作专班工作机制,促进两地政府法律事务及相关法律配套建设的合作和交流,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169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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