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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04-28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陕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的实际举措。要深化法治理论学习研究阐释。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和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开展研究,健全完善省委依法治省办咨询专家库,畅通法律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交流互动。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健全宪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目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宪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增强全社会宪法观念。

  《实施意见》强调,要推动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法律法规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推进法治文化传承发展。深入研究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的治国智慧,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对外推广等相关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历史遗迹的保护,挖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使红色法治文化焕发新的生命力。要建好用好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持续打造宪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景区、法治创建示范点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田”,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要繁荣法治文化艺术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创作生产与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等文艺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打造富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要加强法治文化传播交流。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及中国——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开展法治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一步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宣传、网信、法院、检察院、教育、财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pfyyfcl/700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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