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法规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发展规划 > 正文

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3-04-14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3月31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努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省委“两新”工委专职副书记马占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建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全系统社会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从业人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重行、积极作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政治建设深入推进,紧紧围绕生态高地建设、“四地”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和组织凝聚力不断提升。基层基础不断夯实,通过星级党支部评定、“三亮三比”等方法,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党员内生动力,持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组织的发展优势,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社会责任主动承担,全体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良好作用。

  

  会议要求,要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确保社会组织行业党建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思想引领、政策引领,认真谋划推动社会组织行业党建工作新举措,着力健全完善社会组织行业党建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模式,聚焦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把新时代社会组织行业党的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要持续推进“两个覆盖”,筑牢社会组织行业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加强常态长效推进覆盖、多管齐下提升质量、全面发力推进群建,各行业协会采取普查、实勘等方式摸清底数,持续开展组建攻坚行动,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共建等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推动形成“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党群促所建”的良性格局。要深入探索“三个融合”,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深入探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党建文化与行业文化相融合、党建工作与社会责任相融合,将党组织嵌入到行业内部管理,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推动形成“一支部一特色”“一机构一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荐党员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法律援助等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把法律服务带到千家万户,用专长回报社会,在服务社会中锻炼成长。

  

  会议强调,要突出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把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作为行业党组织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坚持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工作全过程。党的领导是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关键,必须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和侵蚀,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切实做到执业为民、依法执业。要坚持强基固本,全面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注重在有形覆盖的基础上推进有效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行业党组织有没有、强不强的问题,围绕中心抓党建,推动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注重提升组织力,切实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创新发展和行业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注重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梳理行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扎实做好“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攻坚”工作,不断提升“两个覆盖”工作质效,不断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行业党建健康发展。

  

  与会人员观摩了省律师行业党委、青海致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西宁夏都公证处党支部的阵地建设,观看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宣传片,三个执业机构党支部作了交流发言。

  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负责同志,西宁市司法局、海东市司法局负责同志,部分律师事务所、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党支部书记及党建工作指导员,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03/t20230331_10238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法规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