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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证协会召开第四届二次理事会

时间:2023-04-14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为规范公证行业管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4月10日,省公证协会召开第四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司法厅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局负责同志、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全体理事、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协会监事参加会议,会长赵淑霞主持会议。

  

  会议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和省公证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青海省公证协会章程》规定,研究确定了业务指导与行业规则委员会、质量管理与案卷评查委员会、理论研究与教育培训委员会、文化宣传与信息化建设委员会、投诉复议与维权惩戒委员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人员,制定并明确了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会议围绕推动行业党建、行业规范化建设、质量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建设、专业委员会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讨论交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责任担当。

  

  会议要求,全省公证行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证协会职能作用,推进新时代公证工作改革发展。要全面加强党对公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党建引领”的政治意识,打造“党建+优质公证服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共建共促。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奋进的姿态,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青海篇章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04/t20230410_102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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