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经验”样板,肇庆联防联调粤桂边界纠纷
时间:2023-04-13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近年,肇庆市司法局坚持发展和深化实践“枫桥经验”,采取签订协议、积极预防、快速调处等行之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粤桂边界矛盾纠纷的发生,把粤桂边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形成边界纠纷化解长效机制
该局率先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司法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推动粤桂边界地区建立律师法律服务合作机制、法律援助合作机制、人民调解工作合作机制、信息共享合作共建机制等八大机制。
该局牵头组织召开贺州肇庆两市边界人民调解协助交流会,指导封开、怀集司法行政机关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保障到位;指导封开县司法局分别赶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苍梧县、龙圩区,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召开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协作联席会议,签订《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协作协议》;在边界人民调解协助交流会上,指导怀集县司法局签订《贺州肇庆两市边界人民调解协助书》。
边界双方做到信息共享、纠纷共调、联合防控,形成边界纠纷化解合作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司法行政大协作“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优化预防排查机制
减少边界矛盾纠纷发生
肇庆市司法局发挥统筹、调度、指挥、分流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定期研究、分析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动态调整预防边界矛盾纠纷部署。
县镇村三级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针对不同季节、不同边界区域的矛盾纠纷,加强联合排查,做到村居(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乡镇(街道)每月排查一次,县每季度排查一次,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
在巩固完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三级联防联调组织网络,针对粤桂接壤乡镇在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易起火点”,开展“滚动式、拉网式”走访排查,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粤桂边界矛盾纠纷的发生。
2013年至今,封开、怀集两县(市、区)没有发生过跨越边界的矛盾纠纷案件。
创新“司法蓝+党旗红”
边界纠纷解决在基层
肇庆市司法局首创“1+3+N”党建业务融合机制,发挥“司法蓝+党旗红”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边界纠纷化解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搭建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动平台,建立对接机制,对联合调处边界矛盾纠纷实行相对统一的调度和管理。
该局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动调处活动,落实长效机制,在接边部位真正做到调处一批,防范一片。
毗邻的基层乡镇、村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通过联谊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或相互走访等途径,共同做好边界矛盾纠纷控制、调处工作,为省际协同治理走出一条全新路径。
该局落实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确定的“组织联建、矛盾联防、纠纷联调、普法联宣、法律联援”各项举措,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2年以来,肇庆封开县、怀集县2个边界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160件,确保了两市交界周边地区的治安的稳定。怀集县岗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151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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