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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律AI“赛马”,是一种什么体验?深圳探索依法治企生动实践

时间:2023-03-2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与法律AI“赛马”,是一种什么体验?

  早在ChatGPT引爆全球舆论焦点,掀起又一轮AI大讨论之前,深圳已在普法实践中,探索过AI能否取代法务工作者。

  在深圳首届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决赛现场,来自企业一线的法务工作人员,就与智能AI“同台竞技”审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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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法务人员可以切身实际站在企业的立场思考,且可以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灵活应对风险。”粤港澳大湾区智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滕宏庆认为,法律AI可以辅助法务的工作,但无法取代。

  这种全新的体验,自然也让一线的企业法务,察觉提升自我的必要与紧迫,同时提升对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

  在深圳这座经济总量超三万亿的国际城市,截至2022年,1997.47平方公里已聚集了393.78万户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数量和密度均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市场主体规模庞大、民营经济活跃的深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过程中,必然要推进依法治企,探索企业普法的新形式。”深圳市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处处长郑秀丽介绍道。

  给企业一份“礼物”

  普法输送“营养液”,合规系上“安全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在世界银行2022年公布的全新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中,商业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受到重点关注。这意味着,城市能否提供一个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企业是否学法守法,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愈发重要。

  深圳拥有庞大的市场主体和企业规模。定向式的普法,或是深圳给企业的一份“最佳礼物”。

  长期关注普法实践的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合规研究院执行院长叶海波认为,企业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主体,也是影响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社会力量。向企业普法,推动法治企业建设,必将有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夯实法治中国建设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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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企业普法,不能光靠送法上门,更需要企业发挥主动性,依据自身发展需要及客观实际,积极进行法治文化建设。”郑秀丽介绍。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据统计,截至目前,深圳已有65家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深圳培育的一批优秀企业,已成为引领全省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标杆。

  除了在宏观上关系法治社会建设,向企业普法,更在微观上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推动下,企业已正式进入合规管理的新时代,向企业普及相关政策及法律知识必不可少。同时,合规管理经营作为企业的底线与生命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已是企业应对合规经营挑战的内在需求。

  深圳凝聚最大公约数,向企业的合规经营输送法治“营养液”。

  为让企业更了解《民法典》这一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深圳市司法局选取《民法典》中涉及损害商业信誉、合同签订解除、知识产权、劳动关系等内容,绘制成漫画,在企业中进行漫画巡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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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过程与一线企业的接触,也让郑秀丽对依法治企有了更深体会。“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必须及时、准确、深入为企业普及最新的法律知识,助力企业应对经济发展的新挑战,享受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郑秀丽解释。

  叶海波同样认为,向企业普法,推动企业提升内部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升级和转型的同时,也将强化企业的综合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安全经营和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依法治企的深圳实践

  拒绝“大水漫灌”,实施“精准浇灌”

  长期以来,常见的“大水漫灌”式普法,成效不佳,也常被民众所诟病。如何避免依法治企沦为表面,让法治宣传教育不再走形式、走过场?深圳的一些实践,或能回答这些问题。

  企业法务人员是企业直接接触、处理涉法实务的重点群体,需要提供高专业度、高实操性的普法。为实施“精准浇灌”式普法,深圳特地为企业法务量身定制了一个技能比赛。

  在深圳首届企业法务技能大赛中,引入智能AI与参赛选手同台竞技,拍摄情景剧视频供参赛法务人员分析给予法律回复。通过“以赛促训”的形式,引导了企业法务这一依法治企重点人群,树立合规意识。

  在探索“精准浇灌”式普法的过程中,深圳市司法局还调研了106位企业管理者、法务人员及企业员工,以通过一线声音,了解企业真实需求,问答普法痛点难点。

  依据调研报告,69.8%的受访者表示企业未开展过普法,多位受访者表示普法讲座这类主流普法形式效率不高、转化度不够。企业对普法工作重视度不高,普法形式不够新颖、深入的问题,或是国内众多城市与地区普法面临的共同困境。

  “普法是一项国家工程,也是一个长期工程。”叶海波留意到了已深圳连续多年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评议,并认为这极大地推动了普法的实效。为此他提议,在未来,深圳应考虑更为体系化的普法机制。

  首先是在立法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做普法的文章,把普法工作做在最前端,将普法工作内化为民主参与。

  叶海波建议,除了法的实施过程中执法者普法外,在法的立改释纂等环节,强化立法的民主参与,特别是组织相关立法所涉事项的关联方,积极参与立法环节的意见咨询等工作。

  “当参与者尝试参与法的创制环节,成为立法的深度参与者,普法工作也就完成了主体部分,这些参与者也可能成为普法的志愿者。”叶海波解释。

  此外,叶海波还建议从立足需求开展普法,转向基于价值共识的普法。

  “我国的普法已从一般性的法律宣传,迈进到基于普法对象的利益和需求的精准普法,极大地提升了普法的效果。”叶海波认为,在未来,还要将这种基于利益的普法,上升为基于法治价值的普法,让普法工作者和普法对象共同成为法治秩序的追求者和维护者。

  “唯有实现了对法治的信仰,普法工作才能摆脱单纯说教的刻板印象,实现普法工作者与普法对象间的法治互动和法治共建。”叶海波也对此充满期待。

  据了解,后续深圳市司法局还将进一步拓展普法形式,开展“业务型”“指尖式”“沉浸式”的普法活动,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为深圳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窗口”和“名片”作出更多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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