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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着”赚钱?真“刑”!

时间:2023-03-0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

  300元/天 日结!

  

  躺着就能赚钱

  会有这种好事嘛

  你可能上骗子的当了!

  甚至还可能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下面就让小编带你捋一捋

  华龙区法院审理一起“帮信罪”

  

  

  

  “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案情介绍:

  2020年1月份至9月份,被告人周某在广东省茂名市城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其本人名下的三张银行卡,用于帮助结算资金共计970万余元,违法所得4000元。经查,上述结算资金包含濮阳市城区万某的资金3万余元。

  

  

  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群众遭受电信诈骗后,往往难以追回钱款,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帮信”犯罪的存在。在此,小编提醒大家,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警惕新型骗局,天上不会白白“掉馅饼”。

  同时要注意:

  1、切勿因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让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2、重视个人信息安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给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3、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U盾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网络、金融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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