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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出台举措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粤港澳联营律所落户最高奖500万元

时间:2023-02-2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下称《八条措施》),其中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最高给予落户奖励500万元,对于引进符合条件法律人才的单位和人才自身均可享受到最高10万元的补贴。

  南沙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八条措施》是南沙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业“筑巢引凤”“暖巢金凤”计划的关键一招,将有力促进南沙涉外法律服务业跨越式发展,为打造辐射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世界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提供政策支持。

  《八条措施》具体包括落户支持、成长进步奖、办公用房补贴、经营贡献奖、突出成就奖、人才引进补贴、人才发展补贴,以及给予特殊激励。

  相较于南沙以往出台的法律服务业扶持措施,《八条措施》扶持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亮点颇多。

  一是覆盖南沙全域。不再对政策适用区域进行限制性规定,适用范围为803平方公里的南沙全域。二是支持对象广泛。扶持对象覆盖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律所驻内地代表机构、外国律所驻华代表机构和其他以涉外法律事务为主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三是激励形式多样。通过设置成长进步奖、经营贡献奖、突出成就奖等多种形式的奖补,确保更多扶持对象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积极鼓励扶持对象做大做强。四是扶持力度更大。相较国内现行的同类扶持政策,《八条措施》扶持力度更大,申请条件更简易。比如法律服务机构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最高给予落户奖励500万元;人才方面,对于引进符合条件法律人才的单位和人才自身均可享受到最高10万元的补贴。

  近年来,广州市南沙区全力推进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建设,积极打造“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广州市首家粤港澳三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唯一一家域外法查明中心平台在南沙设立,首批4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中的3名选择在南沙执业。2023年,南沙区司法局将大力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业“筑巢引凤”“暖巢金凤”计划,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规模化、国际化、专业化和品牌化的法律服务机构和精通国际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为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097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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