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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优秀“法律明白人”李喜合

时间:2023-02-0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李喜合,中共党员,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街道办裴庄社区裴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枣园街道张思德调解室调解员。

  李喜合同志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作为自己的崇高事业。截止2022年底,他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20余起,为农民挽回损失20多万元。2021年,裴庄村庙咀沟小组移民搬迁项目中,村民因对出行道路、房屋分配等工作不满,他第一时间实地勘察、查找村小组历史档案、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了解问题的根源所在,深入每家每户去做思想工作,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最终将矛盾化解。2020年,村民孙某叔侄因土地征收款产生矛盾,他把双方当事人叫到自己家里,以情、以理、以法为出发点,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叔侄二人握手言和,避免矛盾激化。

  李喜合同志二十多年来的调解路并非一帆风顺,也曾遭受过群众的白眼和不理解。这也使他明白矛盾纠纷调解不能全靠个人的力量,还要依靠党和政府的支持,更要依靠群众自身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高。于是,毅然走上义务普法的道路,当起了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羊。他积极配合枣园司法所,走访入户发放“普法三张卡”,并向群众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政策。在“3.15”、“6.26”、“12.4”等重要普法日,他积极配合枣园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参与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刊物和宣传单。他多次组织村民进行法律培训,宣传党中央一系列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枣园街道办和枣园司法所的支持下,他充当法律的义务宣传员,将自己经历过、调解过的案例通过法律讲座的方式普及给群众,先后参加《宪法》、《民法典》、《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讲座将近20余场。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pfyyfcl/67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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