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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优秀“法律明白人”李义珍

时间:2023-02-0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李义珍,女,中共党员,汉中市汉台区鑫源办事处兴元湖社区综治中心主任、调解主任、戒毒康复工作站站长,鑫源街道办事处法治宣传志愿者。

  李义珍同志在社区工作21年,她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当亲人、为群众化怨言、帮邻里添和谐,累计调解处理各类纠纷 60余起。2021年,经过耐心细致工作,她先后调解处理了本社区谭某和邻居打架纠纷、因火灾导致邻居受损纠纷及聘用单位不支付试用期员工资等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作为社区综治主任,李义珍是个“多面手”。社区建立戒毒康复工作站,作为工作站负责人,两年多时间,先后接受戒毒康复人员5人,她亲自组织对戒毒矫治人员进行定时复检和集中健康教育,每季度对他们进行家庭走访和心理辅导,确保社区的戒毒康复工作顺利进行。她从事扫黄打非工作,对社区内的黄、赌、毒和非法出版物进行认真摸排和及时处理,并抓好相关人员教育。她重视重点人群管理,对社区5名刑满释放人员不定期进行走访,落实各项帮教措施,体现了对特殊人群的关注关心和关爱。

  她热心普法,先后在社区组织开展了“民法典”、“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几十部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走访群众3000余人次,解决了多起社区历史遗留纠纷,组织开展打整防范养老诈骗、“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做家庭法律明白人”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与思想道德教育活动10多场,营造了社区法治氛围,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pfyyfcl/675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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